為使畢業生順利辦理離校、領證手續,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:
一.離校手續
1. 于6月28日前,未辦理離校手續的畢業生,以班為單位到各二級學院領取“離校清單”,并發至畢業生。6月28日,畢業典禮后,畢業生到各相關單位辦公室辦理離校手續(中午各單位值班,繼續辦理)。
2.辦理離校手續的順序為:公寓辦→教材室(教務處)→文理學院→圖書館→財務處→其他單位。
3.辦完離校手續后,將“離校清單”交各班輔導員處。
二.領證手續
離校手續辦妥的畢業生,即可辦理領證手續,按下列程序辦理:
1.時間:6月28日:10:30—17:30;
2.畢業生先到各二級學院的教師辦公室領取報到證、畢業證、學籍檔案,再到保衛處指定的地點領取戶籍遷移證:
領證程序:各二級學院(領報到證、畢業證、學籍檔案)→保衛處(戶籍遷移證)→黨委組織部(組織關系轉出)→離校
3. 6月29日12:00前辦理正常領證手續(無不及格科目,無委托者),6月29日14:30以后辦理委托領證手續。
4.確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畢業生,可以委托同學或老師按下列規定代領戶籍遷移證、就業報到證、畢業證、學籍檔案、飯卡余款和辦理黨團組織關系轉出手續:
⑴.由畢業生本人在身份證證復印件空白處寫出書面的《委托書》,并寫明不能返校的事由,被委托的老師或學生的姓名、單位(班級)、身份證號;
⑵.《委托書》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一式三至五份,領取證件或辦理相關手續時使用;
⑶.在領取戶口遷移證、報到證、畢業證、學籍檔案、飯卡余款和黨團組織關系轉出時,分別交《委托書》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并簽字后,辦理領取手續。
三.特殊情況的處理
以下各種特殊情況于6月29日處理:
1.欠費學生報到證(繳清費用可以領取);
2.因故造成報到證、戶口遷移證、畢業證、檔案有錯誤者或其它特殊問題,到相關部門反映,由相應部門給予更正處理。
3.凡有不及格課程的學生,補考合格后再領證。
4.正常領證時間不能返校領取者,于2019年8月31日以后返校領取。
四. 學籍檔案
畢業生的學籍檔案需郵寄者,按就業中心提供的名單郵寄,其余畢業生的學籍檔案交給畢業生本人;凡需郵寄的學籍檔案,由二級學院封好后交教務處郵寄至就業單位(畢業生不能領取和自帶),其他證件由本人或委托人代領。
五.馬扎收繳及押金退還
1、6月29日前,畢業生使用的馬扎,如完好無損者(破損的不收),以班為單位收完后交所在二級學院,由二級學院保管。
2、6月29日,由二級學院出具證明,送行政總務處簽字、學院領導簽字,由財務處退還畢業生所交押金,破損、丟失者不退還押金。
七.黨、團組織關系
于6月28-29日在以下地點辦理:
1.黨員(含預備黨員)的組織關系轉移,到學院黨委組織部辦理(辦理程序和要求詳見學院網站“校園公告”欄中黨委組織部《關于2019屆畢業生黨員辦理組織關系轉移手續的通知》)。
2.團員組織關系轉移,到學院團委辦理。
|